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人事代理-办事指南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8/10/24 15:59:39 阅读次数:459

    1.条件: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2.申请与审批:

    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等证明材料,填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进行调查取证,时间为7日,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社区或企业生活区的公共场所张榜公布;并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接到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进行张榜公布;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报送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批,认为符合条件的,必须在5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并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张榜公布。自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最新政策
 
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失业
我省首推简易版劳动合同
唐钧:人性化的新农保与隐忧
职工拒绝加班,不能作为辞退理由
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
我国将加快落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
第九十七条 订立无效合同的民事责
大学生村官收入政策解读
社保登记材料将存档百年
劳动法专家应该为谁服务?
 
 
  联系我们
河北新冀人力集团
医保咨询:0311-86999060
养老咨询:0311-86999060
档案咨询:0311-86999056
职称咨询:0311-86999052
项目咨询:0311-86999056
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6号中国盒子
商务楼A座5层

 

 
 
客服电话:400-609-2869
投诉建议:0311-86999056
集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四中路16号
中国盒子大厦A座5层
服务项目  
人事代理
灵活用工
人力资源外包
职称评定
人才招聘
代理记账
工商服务
人力资源咨询
特色项目
劳务派遣
企业大学
学历提升
资质代办
建工档案
       
Copyright(C) 2005 - 2010 hebxj.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新冀人才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9440号-1
未经hebxj.cn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任何招聘信息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