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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鉴证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8/10/27 9:37:00 阅读次数:487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鉴证,应当持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并向鉴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劳动者的个人身份证明;鉴证机关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劳动合同条款真实、合法的,予以鉴证,加盖“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
    办公地址: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三楼,槐安西路48号。
    联系电话: 8963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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