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医疗费保险如何赔付? |
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符合规定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商业保险(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赔付80%,个人负担20%。。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诊治过程跨年...……【详细】 |
200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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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保险的医疗保险费如何筹集? |
大额医疗费保险的医疗保险费,按45周岁以下职工每人每年36元,45周岁及以上职工(含退休人员)每人每年48元的标准,由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从个人账户中代扣,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缴纳。……【详细】 |
200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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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额医疗费保险? |
大额医疗费保险是指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投保人,集体向作为保险人的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不含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作为被保险人,其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详细】 |
200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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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怎样使用? |
用人单位向医保中心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医保中心按上年度在职职工本人工资收入或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划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职工本人的门诊医疗费和其他应由本人负担的医疗费。 用人单位集中管理的补充医...……【详细】 |
200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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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是多少? |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之和的3.5%提取补充医疗保险费。其中2个百分点向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缴纳,1.5个百分点暂由用人单位集中管理。……【详细】 |
200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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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目前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有哪些? |
定点医疗机构72家。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五院、市六院、市七院、市第八医院(军工医院)、市中医院、市直机关门诊部、医科院、结核病防治所、长安区医院、桥东区医院、桥西区医院、新华区医院、友谊医...……【详细】 |
200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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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后的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是多少? |
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根据医疗费的数额分档计算,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分别确定。在职职工个人负担比例如下: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部分,在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为18%,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为20%...……【详细】 |
200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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