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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专家应该为谁服务? |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9/7/24 9:31:23 阅读次数:1469 |
《新劳动法》实施后,赢得一片喝彩。因为劳动者始终处于弱势,保护他们的利益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当然,《新劳动法》涉猎许多新内容,劳动者要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要做的就是读懂这部法律。比如,用人单位还可以滥用试用期吗?签订长期合同的前提是什么?若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谁最应该向劳动者普及 《新劳动法》?当然是那些研究劳动法的专家们。专家们的“普法”教育效果如何不得而知。让人感到惊诧的消息是,近期国内许多城市出现了针对劳动法而开设的 “裁员培训班”,办班宗旨是“让你的公司既达到裁员目的,又避免高额补偿。”而在培训班授课的都是“资深劳动法专家。 ”
劳动法专家“对付”劳动者,这是个极具讽刺的话题。早年看前南斯拉夫《桥》时,为阻止德军撤退,炸掉那座坚固的大桥成了难题,游击队最后找到制造该桥的工程师,让他“轻松”地完成炸桥任务。相信某些劳动法专家让企业对付劳动者也同样 “轻松”,但他们践踏了道德底线,也绝没有那位桥梁工程师伟大。
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更是神圣的。《新劳动法》实施以来,在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意味着社会在不断谋求着进步与和谐。但那些想开“裁员培训班”的人却利欲熏心,亵渎了法律;授课的“劳动法专家”也丧失廉耻,因为他们的行为犹如制造防盗门的专家们鸣锣开课,专门指点小偷们“撬门开锁、入室偷盗”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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