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解决夫妻分居一方可以办理入市调动
需携带拟调入本市人员档案,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在石工作一方的工作证件。
2、随军家属办理入市调动
需携带随军家属本人的档案,部队师以上政治部签批的随军批件、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军官证。
3、回本市照顾父母(市区)
需携带拟入市人员的档案,在石市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工作或退休证件。
凡符合入市条件且拟调入企业属于我局管理范围(市属、区属企业)的,要填写《职工入市调动审批表》,经调出单位、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拟调入单位、拟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由拟调入单位携带所需资料向市劳动保障局申报。调入区属企业的需先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盖章后再向市劳动保障局申报。
4、由我市调出到其他省、市的,无须到市劳动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市政府1号楼6楼,中山东路216号。
联系电话:86687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