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备案:《石家庄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一式三份、生育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围产保健册》原件及复印件、由女职工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具的节育证明、有关病历资料;
2、审批报销:《石家庄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石家庄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医疗费明细、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有关病历资料;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在每月1-10月(节假日顺延)将本单位职工需要备案及报销的材料报相关医审处;
2、医审处审核备案材料并进行备案;
3、医审处在月底前将审核后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报销单送相关财务处;
4、财务处复核无误后结算;
5、将结算后的报销费拨付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审大厅,槐安西路9号,中山东路216号。
联系电话:医审一处:83865076
医审二处:83865080
医审三处:83865089
医审四处:83865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