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发生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鉴证,应当持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二至三份,并向鉴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为法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不是法人的,应提供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劳动者的个人身份证明;
(三)鉴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劳动合同条款真实、合法的,予以鉴证,加盖“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每份劳动合同收取鉴证费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