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申请:1、申请人本人申请;2、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材料;3、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件证明;4、结婚证、居民身份证;5、户籍证明;6、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报分(县)局批准。* 以上提供证件的为核原件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