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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 |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9/5/19 9:19:31 阅读次数:491 |
从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该市城镇居民医保将提高特殊病报销限额,降低贵重药品及部分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
据悉,根据新规定,城镇居民医保将尿毒症患者每月门诊透析(含[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及降血压药物)报销支付限额由1000元提高至2500元。同时将肝、肾移植患者每月术后抗排异药门诊报销支付限额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这些提高了特殊病门诊医疗待遇,让患者享受到更大实惠。
另外,从6月1日后,将原规定参保居民住院使用药品目录中单价300元及以上的药品,个人先自付30%以及使用居民医保诊疗项目范围内单价600元以上的检查项目、1500元以上诊疗和手术项目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40%的标准,统一降低为个人先自付20%,其余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据有关人员介绍,各县(市、区)医保中心、相关保险公司还将开辟“绿色通道”,对癌症、尿毒症、肝肾移植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报销单据优先审理、优先报销,争取在受理后15日内办结。
相关人员还提醒说,参保患者所持医疗票据的缴费日期在6月1日之后,方可享受本次新规。对于参保患者在本次新规出台之前已经缴纳的相关医疗费用,仍按原规定进行报销。
据了解,邯郸市城镇居民医保自去年启动以来,相关部门根据居民医保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相继出台过放宽意外伤害、结核性传染病报销范围,下调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以及增加生育保险补贴等多项惠民政策。截至目前,累计为10700余名患者报销医疗费200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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