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雇员受伤原因不明 雇主也应给予赔偿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9/5/31 9:01:46 阅读次数:373
   张某受雇于某木器公司,从事水暖工作。2008年10月8日,张某在修理该公司自来水管时,被发现昏迷在现场,后被送至医院抢救,诊断为颅脑轻度损伤,在医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等42300元。后经法医鉴定,张某为9级伤残。张某要求木器公司承担责任。木器公司认为,张某受伤原因不明,不排除是他人犯罪所致,因此拒绝承担责任。张某诉至当地法院,要求木器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85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张某的受伤地点来看,是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地点,从受害的时间来看也是在修理自来水管期间,由此可以认定张某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根据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原则,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是出现第三人致伤情况,雇主也应首先垫付,后再向第三人追偿。日前,法院一审判决某木器公司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68500元。
  最新政策
 
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失业
我省首推简易版劳动合同
唐钧:人性化的新农保与隐忧
职工拒绝加班,不能作为辞退理由
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
我国将加快落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
第九十七条 订立无效合同的民事责
大学生村官收入政策解读
社保登记材料将存档百年
劳动法专家应该为谁服务?
 
 
  联系我们
河北新冀人力集团
医保咨询:0311-86999060
养老咨询:0311-86999060
档案咨询:0311-86999056
职称咨询:0311-86999052
项目咨询:0311-86999056
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6号中国盒子
商务楼A座5层

 

 
 
客服电话:400-609-2869
投诉建议:0311-86999056
集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四中路16号
中国盒子大厦A座5层
服务项目  
人事代理
灵活用工
人力资源外包
职称评定
人才招聘
代理记账
工商服务
人力资源咨询
特色项目
劳务派遣
企业大学
学历提升
资质代办
建工档案
       
Copyright(C) 2005 - 2010 hebxj.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新冀人才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9440号-1
未经hebxj.cn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任何招聘信息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