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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养老保险将实现省内无障碍“漫游” |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9/6/15 9:30:26 阅读次数:507 |
从7月1日起,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实行省级统筹,实现养老保险在全省范围内无障碍转移。这是该省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河北省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在全省任何一个地方退休,都可领取养老金。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参保职工在省内自由无障碍流动创造了有力条件,也为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缴费费率,统一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也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享受这一政策。自7月1日起,全省将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将由原来的按当月实发工资申报,调整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
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河北省各地将执行该省制定的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按省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方案对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统一按照省级统筹项目和支付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同时,河北省要求有关部门对各地目前执行的统筹项目及标准进行清理和规范,让全省的退休人员享受平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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