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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 |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9/6/19 9:43:03 阅读次数:571 |
为了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范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方式,方便城镇职工缴费,确保广大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日前,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行、建行联合下发通知,就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代扣代缴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12月份职工应发工资总额计算,行政机关公务员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艰边津贴、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工人工资包括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艰边津贴、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事业单位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边津贴和津贴补贴。县城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个人应缴医疗保险费由县财政部门按上述基数计算后,由工资发放银行从职工个人工资帐户代扣代缴,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参保单位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计算的单位应缴金额缴纳,单位和个人缴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划拨个人帐户。受地域及工资代发部门等因素影响,乡镇部门暂不实行相关业务。此项业务的开展极大方便了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提高了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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