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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将全部纳入医保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9/7/20 9:31:04 阅读次数:462
  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政策扶持鼓励创业、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采取专门措施促进就业。昨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系列稳定就业形势、完善社保体系的措施。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2009年,河北省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上,采取了“四条渠道”和“三项举措”。    

  四条渠道:

  第一条渠道是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今年我省就有3.1万高校毕业生要走入基层。对大学生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要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大学生要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第二条渠道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要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定额税收减免政策。

  第三条渠道是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要支持困难企业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或职业培训补贴。

  第四条渠道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稳定6个月以上的,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大学生,还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项举措:

  一、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和信息服务,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二、加强学生的技能培训,今年计划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践;三、对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适当求职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困难企业,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

  2009年,我省对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实施了“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政策。    

  五缓:

  缓交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四减:

  降低除养老保险外的其他四项保险费率;    

  三补:

  用失业保险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两协商:

  企业和工会或者职工双方平等协商。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协商薪酬等措施,来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保企业、保岗位,来稳定劳动关系。

  ■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

  2009年,为促进就业,确保就业形势的稳定,我省制订和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持《再就业优惠证》干个体减免税

  对原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扩大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规模

    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开展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新增岗位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进城求职农民工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实施农民工特别培训计划

  对有求职愿望的农民和农民工分类组织开展定向培训、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

  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实行一对一帮扶。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要建立托底安置,尤其是零就业家庭要实现至少一个人就业有保障。

  ■破产国企退休人员要全部纳入医保

  2009年底前,要将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统筹解决包括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在内的其他各类城镇人员医疗保障问题。

  各设区市要通过多渠道筹资的办法,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资金。企业实施关闭破产时,要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通过企业破产财产偿付退休人员参保所需费用。企业破产财产不足偿付的,可以通过未列入破产财产的土地出让所得、财政补助、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调剂等多渠道筹资解决。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力争达到80%

  在2010年前,我省计划在全省建立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覆盖面已达54.1%,到年底力争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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