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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和“四险一金”是什么?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9/8/4 9:26:08 阅读次数:801
  
职场疑问:

  林林是广东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现在正在忙碌的四处求职。在应聘的过程中,他经常会听到别人在说起工资待遇的时候提到什么“四险一金”、“五险一金”。琳琳觉得这“四险一金”、“五险一金”似乎与自己就业后的利益有很大关系,但是自己却弄不明白它究竟是什么,于是向劳动法专家请教。
专家答疑:
  一般所称的“四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加上生育保险。因为生育保险不是每个劳动者都会涉及的,因此许多人用“四险一金”的说法代替“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确实与大学生就业后的利益有密切关系,但许多大学生跟小苏一样弄不清它们到底是怎么回事,不了解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下面本文就“五险一金”的有关法律规定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具体来说,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各地规定不同。根据1998年发布的《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的规定: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全部被保险人工资基数之和的20%。被保险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8年被保险人缴费比例为5%,自1999年1月起提高到6%,以后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因此,北京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中,个人缴纳的比例为8%。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医疗保险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我国的医疗保险实施四十多年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已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在具体缴纳比例上,各地的规定不一样。北京市的规定为: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我国1999年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⑴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⑵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⑶财政补贴;⑷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我国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劳动部在1995年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市2005年7月开始实行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1999年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单位录用职工的, 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今年4月下发的《关于2006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有条件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为10%。2006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2005年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数据,2006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2734×3×10%×2≈1640元。
专家建议:
  通过以上对“五险一金”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也就是说缴纳“五险”不以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的意愿为准。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同意不缴纳“五险”而不为该劳动者缴纳保险金。“五险一金”与大学生就业后的实际收入、福利状况等密切联系。因此,大学生们在择业的时候也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不要盲目的相信一些用人单位月薪数千的许诺,要弄清楚该单位所指的月薪是否包含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然后根据相关的政策,对自己实际拿到手的收入有个清楚的了解后再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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