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2011年全面普及门诊统筹 有效加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昨日,记者跟随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视察时了解到,我市将进一步调整补偿方案,逐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程度。
2009年度,我市基本统一了新农合补偿方案,全市乡、县、市、省级补偿比例为70%、60%、50%、40%,起付线特别是市级起付线降到了800元,参合农民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了66%,县级实际补偿比达到了50%。随着明年筹资水平的提高,我市将在扩大门诊补偿、特殊病种大额补偿等方面进行调整,参合农民就医补偿比也会相应提高。
同时,为了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门诊补偿费用,提高小额门诊补偿费用,扩大受益面,我市于2008年在晋州市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我市明年继续扩大8个县(市),预计2011年在全市全面普及门诊统筹工作,并根据运行情况逐步提高门诊补偿比例,加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
为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我市还将继续坚持强化县级、扶持乡级、巩固村级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三级网。在当前抓好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同时,对技术水平低、服务能力差的乡镇卫生院,将推广企业捐助、医疗机构领办托管等方式尽快完善其服务功能。对无医无药的空白村,将采取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下派驻村医生等形式,加强人员培养和补充。针对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人员素质低下的情况,将采取多种方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老百姓享受到优质、方便、廉价、高效的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