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养老保险
 
如何计算您的养老金?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9/8/17 9:08:40 阅读次数:395
   养老金关系到每个人的老年生活质量,但由于其计算公式复杂,政策不断变化,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退休后能拿多少养老金。下面我们选择三个典型个案进行计算和分析,读者可以对号入座了解自己的养老金领取状况。
 
  
     缴费水平高养老金随之增多
    王嫂,饭店服务员,1957年出生,年龄50岁,1976年参加工作,缴费年限30年8个月,今年2月正式退休,3月份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按原有规定每月可拿退休金1455.91元,按新规定每月实际可领取1541.9元退休金,增加了85.99元。
  
    案例分析:王嫂养老金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新老政策计算办法的区别,个人账户由11%调整为8%,但新规定里增加了基础养老金的比重,这样一来与改革前大致平衡,只是结构发生了一点变化而已。
  
    新政策还加入了指数化工资的概念,鼓励多缴多得,因此新计发办法得出的养老金水平,缴费水平高、年限长的人将会更加受益。也就是说,个人原来拿的那些基本没变,但是多缴费、多工作的人还要多拿。
  
     王嫂属于多缴费的那部分人。根据她的缴费记录,2000年以前,单位效益看来不错,单位给她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数超过了社会平均工资。虽然2000年以后单位不景气,缴费基数持续下滑,但是总的来说,缴费基数大于1,属于多缴费的那类,所以养老金增加幅度比较大。
  
    按照新规定,基本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计算,它们分别是851.64元、606.41元、83.85元,三项相加是1541.90元。
  
    提醒:新政策还有个规定,为确保新老办法合理衔接平稳过渡,今年增加的部分不能超过原有标准的40%,明年就是60%,后年是80%,2010是100%。
  
    缴费年限长也能多拿养老金
    潘叔,纺织厂干部,年龄60岁,1947年2月出生,1968年11月参加工作,缴费年限38年零4个月。今年2月正式退休,从3月份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按新旧政策计发办法,他每月应拿退休金从过去的1633.34元,增加为1732.27元退休金,实际增加98.93元。
  
    案例分析:潘叔缴费年限比较长因此能多得养老金,这也是新政策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龄长多拿养老金。实际缴费时间长,缴费满多少年,就发给基数的百分之多少,也就是缴费满20年的职工可以拿到20%,满30年的可拿到30%。
  
     二是退休时间晚,相应所得的养老金也就越多。新办法根据退休年龄不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以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不同计发月数。
 
     根据缴费记录,潘叔在1998年之前的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2倍,后来逐步下降,1999年是70%,2007年是30%,仅仅比最低工资高一些。平均下来,他的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如果不是他的缴费基数低,他拿的养老金肯定还要高。
  
    提醒:在今年,企业应该按照不低于40%社平工资的缴费基数给职工缴纳保险费,以后每年增加5%,2011年调整到60%,职工也应该督促企业多缴养老保险费。

 

  
    提前退休不划算
    宋姐,服装厂刷胶工,1962年出生,年龄45岁。1980年9月参加工作,缴费年限26年零7个月。由于岗位属于有毒有害工种,并且工作时间超过10年,可按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退休。她正准备提出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按新政策计算,她每月退休金将从过去的1071.06元,增加为1079.48元退休金,实际增加了8.42元。
  
     案例分析:在新政策看来,宋姐属于“双低”。第一低是年岁低。原办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都是按1/120,早退晚退都一样。新办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的计算,是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不同年龄有不同的计发值。按新办法,45岁退休的计发月数是216。如果50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95。计发月数作为分母,值越大,金额越小,养老金拿得就越少。
  
    第二低是缴费基数低,工龄短。在1994年,宋姐的缴费基数超过社会平均工资数,可后来一直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数,再加上缴费年限短,这说明缴费少,那么退休金就比正常退休的人拿得少。
  
     提醒:提前退休、早退休都不划算。按新政策,提前退休人员总体养老金增长幅度要远远低于正常退休人员,其增长幅度不足正常退休1/10。
  最新政策
 
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失业
我省首推简易版劳动合同
唐钧:人性化的新农保与隐忧
职工拒绝加班,不能作为辞退理由
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
我国将加快落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
第九十七条 订立无效合同的民事责
大学生村官收入政策解读
社保登记材料将存档百年
劳动法专家应该为谁服务?
 
 
  联系我们
河北新冀人力集团
医保咨询:0311-86999060
养老咨询:0311-86999060
档案咨询:0311-86999056
职称咨询:0311-86999052
项目咨询:0311-86999056
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6号中国盒子
商务楼A座5层

 

 
 
客服电话:400-609-2869
投诉建议:0311-86999056
集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四中路16号
中国盒子大厦A座5层
服务项目  
人事代理
灵活用工
人力资源外包
职称评定
人才招聘
代理记账
工商服务
人力资源咨询
特色项目
劳务派遣
企业大学
学历提升
资质代办
建工档案
       
Copyright(C) 2005 - 2010 hebxj.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新冀人才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9440号-1
未经hebxj.cn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任何招聘信息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