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多少?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8/10/24 14:22:20 阅读次数:462
    国家规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我市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按本市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为合理地向各级医疗机构分流患者,按医疗机构的级别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每年调整一次,2003年度的起付标准为:
   (1)在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时,在职职工为500元、退休人员为35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时,在职职工为650元、退休人员为5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时,在职职工为850元、退休人员为700元。
    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且上次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的,其起付标准在所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基础上依次降低30%,但起付标准最低不低于200元。
   (2)白内障门诊超声乳化术、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透析及脏器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反应药物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按年度计算,执行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
 
  最新政策
 
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失业
我省首推简易版劳动合同
唐钧:人性化的新农保与隐忧
职工拒绝加班,不能作为辞退理由
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
我国将加快落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
第九十七条 订立无效合同的民事责
大学生村官收入政策解读
社保登记材料将存档百年
劳动法专家应该为谁服务?
 
 
  联系我们
河北新冀人力集团
医保咨询:0311-86999060
养老咨询:0311-86999060
档案咨询:0311-86999056
职称咨询:0311-86999052
项目咨询:0311-86999056
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6号中国盒子
商务楼A座5层

 

 
 
客服电话:400-609-2869
投诉建议:0311-86999056
集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四中路16号
中国盒子大厦A座5层
服务项目  
人事代理
灵活用工
人力资源外包
职称评定
人才招聘
代理记账
工商服务
人力资源咨询
特色项目
劳务派遣
企业大学
学历提升
资质代办
建工档案
       
Copyright(C) 2005 - 2010 hebxj.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新冀人才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9440号-1
未经hebxj.cn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任何招聘信息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