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名称:省直事业单位办理省医保调入手续
二、服务对象(范围):以单位形式在本单位存档的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并满足一下条件:
1、已办理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2、在原单位正常缴纳医保费,无欠费的参保人员。
三、所需证件及材料:
1、与本单位签订的人事档案单位代管合同原件(盖公章)
2、劳动合同书原件
3、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如已激活社保卡需一并提供)、一寸彩照1张
四、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单位专管员带全以上材料到新冀人才保险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提交材料。
第二步:单位专管员一般可以在次月月初到新冀人才领取医疗保险证、医保卡(或社保卡)。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通知本人来取。
注意事项:每年2至10月的27-30号,11至12月的10-20号(办事人员须在最早办理时间之前将材料送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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