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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事业单位办理省医保新参保业务 |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20/1/9 14:25:09 阅读次数:1040 |
一、业务名称: 省直事业单位办理省医保新参保业务
二、服务对象(范围):
1、以单位形式在本单位存档的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2、并已办理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三、所需证件及材料:
1、社保卡
2、与本单位签订的人事档案单位代管合同原件(盖公章)
3、劳动合同书原件
4、盖有存档单位财务章的工资表及养老保险报表(需盖社保局章)
5、健康体检表(在省直一门诊体检,体检费120元自理)
6、一寸彩照1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
四、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在河北省社保卡中心邮箱(hbsshbzk@126.com,登录密码000123)下载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填写表格,另带在指定照相馆照的白底电子照片,到本单位保险中心盖章后,交到河北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地址:新华路与维明大街交叉口北行100米路西(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行30米路西)。待领取到社保卡后,再到本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如已持有市医保或河北省其他地区的社保卡则无需再次办理。)
第二步:体检结果出来后,由单位专管员带以上相关材料及医保费用来本单位办理新增业务。
注意事项:一般每年2至11月份的1-9号办理(办事人员应在最早办理时间之前将材料送到人才,1、12月不办理)。
省医保超过30周岁的需要从30周岁补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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