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名称:办理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出(注销)
二、服务对象(范围):
在新冀人才已经办理了市医保的人员
三、所需材料及业务流程:
(一)医疗保险市内流动(减少)
第一步,携带医疗保险IC卡、个人身份证、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或接收证明。
第二步,到新冀人才保险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提交医疗保险IC卡。
第三步,提交材料的次月10号以后,到新冀人才保险中心领取已经办理完减少的医保卡。
(二)医疗保险注销(转外地市或省医保)
第一步,携带医疗保险IC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医保缴费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到新冀人才保险中心填写注销申请单。(医疗保险IC卡中金额返还到个人交医保的账户上,请申请人保证半年以内不注销该账户)。
第二步,如需开参保凭证,需同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页复印件(含户口页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提交登记。
第三步,递交材料的次月10号之后,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参保凭证和信息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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