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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20/1/10 10:37:03 阅读次数:877 |
一、业务名称: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二、服务对象:符合病退条件的本单位存档灵活就业人员
三、所需材料及业务流程:
第一步:依据《病退人员申请登记表》(企表二)以及本人记载逐一筛选符合病退条件的人员,并列出花名册。
第二步:经过责任区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初次面试(面试不能来的家访或电话咨询),面试后根据情况再追加指标。
第三步:根据《<职工非因公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实行)>实施细则》,依据面试结果、病情轻重,及往年登记状况进行登记,确定最终病退人员。
第四步:将确定的病退人员报责任区领导,及本单位领导审核。
第五步:为确保病退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领导审核后的病退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第六步:通知病退人员到本单位领取鉴定表(企表三),告知病退人员到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并签字、盖章,然后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
第七步:将体检后的病退人员的病退相关资料整理、装订后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审核。审核无误后,退休部为其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四、办理病退注意事项: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受指标限制)缴费满15年以上。(根据每年文件精神做相应调整)
2、退休后认证:市企退休人员每年3月、9月在本单位做一次退休认证手续;区企退休人员每年5—7月在本单位做一次退休认证手续,如未办理,将停发退休工资,不予补发。
3、每年认证同时缴纳当年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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