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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市养老退休 | 
	               
	            
	              |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20/1/10 10:40:15     阅读次数:1341 | 
	               
	            
	              
	一、业务名称:办理市养老退休 
二、服务对象:本单位存档人员 
三、政策依据 : 
1、《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冀政(1998)1号 
2、《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冀政(2006)67号 
3、《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办字(2006)77号 
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6)67号 
四、所需材料及业务流程: 
第一步:本单位灵活就业存档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前6个月,到我退休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温馨提示》(企表四)。 
第二步:灵活就业退休开据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企表六)(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提前1月开)。 
第三步: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存档手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5张、身份证及复印件3张(2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户口本复印件(省企业退休用)。 
第四步:填写退休申请(企表五)、《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企表一)。 
第五步:工作人员携带人事档案、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 
第六步:工作人员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 
第七步:到社保局指定银行办理领取养老金银行卡,并将银行卡信息反馈给工作人员。 
第八步:工作人员将退休核准表返回社保经办机构将其退休待遇初审、复审后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待遇。 
第九步:返给劳动局二份退休审批表 
五、办理退休注意事项: 
1、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女灵活就业55周岁。 
2、企业女职工采取身份与岗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退休年龄。 
3、对于曾在原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参保人员,可以选择50至55周岁之间任一周岁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退休后认证:市企退休人员每年3月、9月在本单位做一次退休认证手续;区企退休人员每年5—7月在本单位做一次退休认证手续,如未办理,将停发退休工资,不予补发。 
5、每年认证同时缴纳当年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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