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1、集体委托存档的单位员工;
2、在河北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单位、河北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所需材料
1、集体委托存档的单位员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单位出具的《档案接收介绍信》;
2、在河北省工商局、河北省民政厅注册的单位员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原件;
3、代办需提供本人和代办人双方身份证。
三、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