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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服务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20/1/10 15:51:28 阅读次数:931

一、服务对象

1、集体委托存档的单位员工;

2、在河北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单位、河北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所需材料

1、集体委托存档的单位员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单位出具的《档案接收介绍信》;

2、在河北省工商局、河北省民政厅注册的单位员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原件;

3、代办需提供本人和代办人双方身份证。

三、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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