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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工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如何确定? |
来源:河北新冀人才网 时间:2008/10/24 14:32:22 阅读次数:2278 |
1986年9月30日以后招工的合同制工人,自招工之月就应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具有视同缴费年限。而对于1986年10月以前有效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其中退伍士兵、下乡知识青年招录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其军龄、下乡期间视作缴费年限。临时工转招劳动合同制职工后,按照规定接续的1986年9月30日前的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1986年10月1日以后的工作年限,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现工资、现比例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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